关于签订2016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责任书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教〔2016〕70号)(附件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由学校负责签订项目责任书,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的必备依据。现将省教育厅2016年度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共21个项目获准2016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立项(见附件1),请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附件1的信息填写项目责任书(见附件2)。责任书一式3份,A4双面打印,二级部门盖章后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29日前交至科研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惊 联系电话:85891589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