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区供电局通知,对我校4月3日(星期二)早5:50至晚23:50停电。经研究决定我校内部采取发电供电,具体供电、停电范围公布如下:
 
4月3日停电期间发供电的范围及时间(5:50—23:50): 
 
一、供电范围:
 
(1)、各教学楼、办公楼、食堂;
 
(2)、各公寓楼公共照明部分及直饮机、洗衣机;
 
(3)、各公寓正常供照明用电;
 
(4)、院内路灯;
 
(5)、南区供水泵及公共照明;
 
(6)、图书馆正常供电;
 
(7)、外单位、污水厂、施工单位正常供电。
 
二、停电范围:
 
(1)、科技楼、餐饮中心(电梯、空调),停止使用;
 
(2)、各食堂大功率用电器错峰使用;
 
(3)、发供电期间,各楼空调禁止使用(除新图书馆外);
 
(4)、各公寓太阳能洗浴系统停止使用。
 
三、南区、宿舍用电,视负荷而定。
 
四、中午12:50—13:50发电机组暂停,进行检修。
 
后勤动力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