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做好2018年度西安翻译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职人员。
 二、资助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项目资助的范围是: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完成的学术著作;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承担较大撰稿任务(成书应在15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分为以下三类:
 1.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有深入的研究,撰写的专业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和体系新颖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三、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按照党的出版方针,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紧密结合十九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采取先申请立项、后成稿评审的办法。
 1.要求
 (1)申请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者须由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全体合作者书面同意。
 (3)申请出版资助者须已完成全部书稿或70%书稿之后,方可提出申请。
 (4)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
 (5)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在前言或后记中须说明是由西安翻译学院出版资助。
 (6)已获学术著作资助尚未出版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出版资助。
 2.申报
 欲申请出版资助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西安翻译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二份报科研处。相关材料包含:书稿(70%)、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发表时间)和相关成果的奖励和鉴定材料或学术评价等材料。
 3.评审: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申报出版的专著进行匿名评审。
 4.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议通过当年资助著作。
   
 附件:《西安翻译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