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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审计工作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6-04-10 点击量:

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审计研究工作,以研促审,研审结合,推动我省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和陕西省审计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联合设立2026年全省审计工作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陕西省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研究

2.陕西省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审计研究

3.“两重”“两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研究

4.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研究

5.陕西省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审计研究

6.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审计研究

7.“十五五”期间陕西区域协同发展审计研究

8.审计视角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研究

9.监管数据共享的审计监督路径与实践研究

10.陕西省零基预算改革进展、难点与审计对策11.地方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审计研究

12.制度型开放背景下陕西自贸试验区政策落实审计监督机制探究

13.陕西省属国有企业及公立机构总审计师制度治理优化的路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副处级以上(含)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2/)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2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5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严格按照论文格式)。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要围绕陕西审计工作展开,立足陕西实际需要,以应用型研究为主,要有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研究成果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审计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审计厅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审计厅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有意申报老师及时将申报材料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联 系 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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