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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5-10-22 点击量:

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民办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实践,现在校内征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审原则

导向性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育人成效与民办教育特色,聚焦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

科学性原则:以教育规律、办学规律为遵循,注重成果的理论价值、实践依据与创新程度,评审标准科学。

公正性原则:实行匿名评审、回避制度与结果公示,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客观。

实效性原则:优先评选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价值且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成果。

二、评审范围与对象

(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应为学校在职从事科研工作的集体或个人。

(二)成果时限

科研成果需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

2.成果权属有争议、存在学术不端,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需提交查重报告);

3.教材汇编、音像制品、软件等非核心研究成果,或丛书、系列论文等组合类成果。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设立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等方面,成果形式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研究报告等

四、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将以下材料A4双面打印,白色封皮纸胶装成册,一式3份;

(1)申报表。《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成果简介、学术价值、应用前景等内容。

(2)成果主件。专著原件1本、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版权页)、研究报告原件等;

(3)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文件、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他人引用证明等(不超过5件)。

2.电子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及活页评审表(隐去单位、个人信息),压缩包命名为“奖项类型+学校+成果名称”。

(二)申报程序

1.学校初审

科研处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成果择优推荐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形式审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完整、真实、符合要求。

3.专家评审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成果创新性、实效性、推广价值等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和评价。

4.公示终审

评审结果将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提交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专家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表彰推广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上进行颁奖。优秀成果将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网、公众号等予以推广、宣传。

五、评审标准

一等奖:成果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对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二等奖:成果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对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三等奖:成果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对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周五)止。

2.报送方式

(1)纸质材料:按要求打印胶装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2)电子材料:由科研秘书收齐后发送至1045531223@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佩瑶 李刚

联系方式:85891589


附件1: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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